创新人才培养:澄清误区才能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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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信息化步伐明显加快,工作力度空前加大,各级政府强化统筹协调力度,各类学校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深度应用、融合创新,社会力量广泛积极参与,形势喜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信息化步伐明显加快,工作力度空前加大,各级政府强化统筹协调力度,各类学校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深度应用、融合创新,社会力量广泛积极参与,形势喜人。但是,也有很多学校的课堂教学尚未真正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理念、要素、模式和效果。信息技术走进了课堂,但很多老师的观念仍没有转变,信息技术应用不深入,依然停留在以“教”为中心,以知识传授为主,以应试升学为目的的层次。我们必须澄清对教育信息化认识的“误区”,进一步明确教育信息化的根本目的和价值追求,促进教育信息化给教育教学带来“双重革命”。

  在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进程中,主要存在以下“误区”:一是为了信息化而信息化。将教育信息化简单地理解为,只要学校把信息化的装备配齐配足就是实现了教育信息化,用不用没关系。这种认识不仅老师有、校长有、甚至一些教育局长也有。这绝不是国家要推进的教育信息化,教育信息化不是用来“摆设”的,而是拿来应用的,要运用于教学、教研、教育管理当中。教育信息化的设施设备建起来,老师就一定要“用起来”,校长要带头“用起来”,局长要督促“用起来”,只有“用起来”才能熟练,才谈得上深度融合。

  二是为管理而信息化。把教育信息化简单地理解成为了提高管理效率而信息化,将精力放在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OA办公系统、学生管理系统、后勤监管平台等工作上,只是把信息化作为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管理技术来推进。这当然不能说是完全错误,在一定时期这样做甚至是必须的。但是,如果把教育信息化仅仅局限在“管理信息化”是片面的、不够的。教育信息化不是单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也决不仅仅是管理手段。它首先是崭新的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通过教育信息化的变革,为国家培养大批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个性成长,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三是为应试升学而信息化。就是用教育信息化的手段强化知识传授,“电灌”加“网灌”,教学方法、模式虽有改变,但目的还是为了“分数”、为了“成绩”、为了升学率!这种信息化无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忽视学生能力的培养,束缚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扼杀学生的创新精神。这绝不是教育信息化的价值追求和目的,恰恰相反,教育信息化就是要变革传统教育理念、模式和方法,打破应试教育的怪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从知识传授为主向能力培养为主转变,从课堂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转变”。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鼓励学生个性成长,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四是“完全依赖信息化教学会影响传统文化教育”。实际上,恰恰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为道德教育、传统文化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和广阔的视野,使立德树人、素质教育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语文课的语言文字美、诗词格律美,历史课的爱国主义、民族大义,科学课里古今中外科学家的科学精神、人文情怀等,都可以用教育信息化丰富多彩的形象化、可视化资源,立体式展现、重演和复制;就是体育、音乐、美术同样可以在“深度融合”的教学过程中实现增强体魄、陶冶情操、提升素养的目标。

  此外,还有教育信息化会造成“电脑依赖”、影响视力等“误区”,都是对教育信息化的偏见与无知。

  为破除对教育信息化的认识误区,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教育信息化的根本目的。在调研中发现,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显然还不够清晰和明确。教育信息化的根本目的,不是简单地为了提高教育质量,不是单纯地为了管理方便,更不仅仅是为了应试升学,而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个性获得成长、具有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样表达和界定教育信息化的根本目的或价值追求,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也符合国际社会关于21世纪教育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趋势和需求。

  教育信息化虽然实施多年,但在教育教学上的深度融合尚未真正体现它应有的内涵与价值,我们说教育信息化必将带来教育的深刻变革甚至是革命,“变”就是彻底改变以传授知识为主导,以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学为基本范式,以应试升学为目标的传统教学形态,代之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主导和目的,以学生自主学习、互动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教师积极“导学”为基本范式,以立德树人、素质教育为目标的信息化教育教学新模式并成为常态。一句话,让能力培养、个性成长、立德树人、素质教育真正落地、生根。

  从国际教育信息化的趋势看,“当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着手布局信息化,力图抢占未来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把学生“学习和创新能力”作为适应21世纪信息社会“核心素养”的第一位要求。我们必须认识和把握国际教育信息化的这一趋势。

  把教育信息化的根本目的和价值追求理解为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目标是不是太高?回答是否定的。古人云:“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确切地讲,我们并非要求把每一个学生都培养成创新型人才,但我们应当有这样高远的目标和视野。学生核心素养和能力尤其是创新能力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天赋、家庭教育及社会方方面面,但学校无疑是最重要的环节和场所,必须竭尽全力培养学生三个层次的能力:生存能力,包括学习能力、适应能力、抗挫能力等,这是学生将来立足社会所需的基本能力;发展能力,包括思维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交往沟通能力等,这是获得发展、不断成长所必需的能力;创新能力,即创造发明的能力,包括探究能力、想象能力和批判能力等。

  把“培养人”作为教育信息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教育信息化落实到服务“育人”的根本价值上,是发展教育信息化的内在要求和根本目的。当然,在朝着这个目标迈进的征途上,必须兼顾到不同区域社会、经济、教育、发展的现实,充分考虑地区之间的差异,统筹谋划、顶层设计、分步实施。(作者系广东省教育厅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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