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上学弊大于利影响孩子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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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现在的中小学生,绝大多数为独生子女,孩子在家学习,缺乏应有的、与同学讨论的机会和条件,即不可能进行合作学习,而合作学习又是必不可少的有效形式之一

  现在的中小学生,绝大多数为独生子女,孩子在家学习,缺乏应有的、与同学讨论的机会和条件,即不可能进行合作学习,而合作学习又是必不可少的有效形式之一。即使是双胞胎,也与在学校里和其他同学一起研讨有很大区别和不同。同时,在学习之余,也不能和学校一样,让孩子与众多同学相互交流思想、分享见闻,这对孩子的交往、沟通能力的培养以及学习与成长都是极为不利的。

  第二,家长不可能是“全能选手”。如果说古代的孩子可以在家读书、求学,那是因为他们受当时社会条件所限,更主要的是那时所教授的学科知识极为有限,甚至是一门学科知识,教师是“术业有专攻”,而当下的教育教学内容博大精深,涉及领域广泛,与古代不可同日而语,有着云泥之别。即便是幼儿园,一个家长也很难教授和完成诸如游戏、绘画、唱歌、舞蹈、心理辅导、习惯养成、生活自理等方方面面的课程与工作,而教育又是系统工程,一旦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或缺失,就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孩子今后的整体发展和健康成长。

  最后,“投入”与“产出”严重失调。因为一般来说,孩子在家读书,至少需要一位家长来“传道授业解惑”,而教授的对象只是一个孩子,或是两个孩子,家长这样大的付出,可谓高投入、低产出,在现在人力成本很高的背景下,选择孩子在家上学,并非明智之举,而是得不偿失的下策,为什么不把“投入”与“产出”的效益发挥到极致呢?

  对于能否在家上学的问题,身为一名教师,笔者的看法是:有条件的,不妨分学段试试。具体来说,要符合以下要件:

  家长要具备教育教学知识,懂得教育教学规律。因为教育教学是有内在的、特别的要求的,不具备相关知识、技能的人是无法带领和指导孩子在家学习的。一些刚从教师岗位上退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是之前做过教师、后辞职在家的人,可以根据他们自身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与能力,分别辅导孩子在幼儿园或中小学的学习,可以用学校里相应学段的考查内容、考试试卷对在家学习的孩子进行检测,结果假如与学校同龄孩子差不多或优于学校的孩子,就可以继续在家学习;若差距过大,就要考虑让孩子及早到学校上学。

  其实,类似这样成功的例子有很多,如近期媒体报道的一位在外企上班的男士,为了孩子读书,辞去了外企高管的职位,在家教孩子读书,并且出版了相关的家庭教育的几本专著。至于做了全职妈妈而让孩子在家学习,孩子品学兼优,考取名牌大学的事例就更多了,而失败的例子似乎比成功的少多了。

  总之,对于孩子是不是在家上学,应根据各自家长综合素质与条件的实际作出选择,千万不可盲从。 程立海

  学生能否在家上学?任何人有“正当理由”愿意在家“上学”,都是他的自由,但在现行的教育制度下,笔者的观点是,可以尝试,不宜提倡。

  中国的文化传承已有几千年的历史,而现代学堂的出现,不过百来年时间。在此之前,人们的“上学”,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去私塾,二是在家学习(包括把老师请到家里来)。在家学习,只要父母重视,教授得法,加之孩子本人努力,同样可以学到有用的知识而成才,历史上许多有作为的名人,都是没有进过私塾和学堂而在自己家中“上学”的。但现代学校为学生提供了远比家庭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条件,在学校里能学到更全面的知识,有利于德智体的全面发展,故而在今天,只要经济条件允许,已经很少有人会舍弃学校而让孩子在家中“上学”了。

  当然,恰如钱天铃读者所言,有人认为现在的学校效率低下,有的家境殷实者意欲延聘良师在家“一对一”教育孩子,还有的认为自家孩子禀赋优异,不想受教于平庸的老师等等,想尝试一下让孩子在家“上学”,这当然并无不可。但必须看到,在家中“上学”,或延聘良师进行“一对一”的授课,虽然同样可以学到书本知识,然而脱离了学校这样的大环境,不能融入众多同龄同学在一起进行互帮、互学、互助这样的集体氛围,有可能在培养孩子增强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方面带来不利因素。所以对于绝大多数孩子来说,如无特殊情况,还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教育大纲,从幼儿园、小学、初中乃至高中,循序渐进,以在校园的环境中接受教育为好,这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应该承认,“在家上学”是一种个性教育的有益尝试。但笔者认为,“在家上学”—如何构建社会关系是很大的考验。

  孩子在家庭教育中,其建立的关系有母子(女)关系、父子(女)关系。但孩子到学校上学,其建立的社会关系比家庭关系更为全面,比如同学关系、师生关系、社团关系等。

  笔者在美国访问时,对美国校园的社团文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美国学校中有很多学生组织,经常会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这些活动的组织者都是学生亲自担当,很少有老师“幕后”指导。显然,这些社团活动,给美国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施展个人能力的舞台,因为这些社团活动的锻炼,潜移默化地培养了很多学生内在的品质,比如演讲技能、社交技能、管理技能等。

  毋庸置疑,当下我们中国学生的社会关系的构建是很大的“软肋”。因为应试教育指挥棒的魔力与作用,很多孩子认为,学习就是为了考试,考试就是为了高分,忽视了自己考试之外各种能力的培养与锻炼。而在家庭教育中,因为独生子女现象的普遍存在,很多孩子往往以自我为中心,性格任性,行为自私,缺少包容和协作的精神。

  显然,“在家上学”可能会陷入社会关系教育的“误区”—孩子成了家庭的孩子。因为孩子接受的教育,仅仅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有限交流,而不是社会的大众教育。孩子没有同学、没有老师、没有社团,处在一个非常封闭的教育环境里。这,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肯定是不利的。

  孩子在家上学,这个想法很有吸引力。然而,在我国目前的教育制度下是难以实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里的“义务教育”主要是指学校教育,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从而明确要求孩子从上小学一年级到初中毕业的义务教育阶段,必须到政府核准的学校接受学校教育。

  该法还规定“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这里说的“良好的环境”当然包括受教育的时间。换句话说,幼儿园阶段可以把孩子留在家里接受幼儿教育;一旦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必须送到学校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学。不论孩子家长出于何种考虑,孩子有时间上学而不去学校,选择把孩子留在家里“上学”,在通常情况下就是违法行为,这是任何一个守法公民不应该选择的。所以,“在家上学”在目前是行不通的。

  由此可见,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如果孩子家长认为有必要给孩子更多更符合自己要求的教育,那么留给家长的回旋余地只有在课余的教育了。以我之见,眼下盛行的各种绘画、音乐、智力“课余班”,乃至假期旅行“游学”,正是家长不满足学校教育的反映。

  要想突破目前教育体制的限制是很困难的,但是“擦边球”还是可以打的。例如现有的“双语学校”;例如“海归”孩子的插班跳级;例如“特色学校”或“特色班”,它们都一定程度突破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标准化”学校教育及升学制度的框架。但是,这只是少数特例,对大多数孩子的家长来说,即使有“在家上学”之心,也没有与现行教育体制对着干之必要。

  义务教育是以政府主导的学校教育为基础的。毋庸置疑,学校教育适应了社会的需求和教育的普及,比起手工作坊式的私塾教育及家庭教学,不论在教育效率、教育方向、教学形式和教学内容各方面都是巨大的进步,为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取代的促进作用,打下了牢固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在社会上推广“一对一”的“在家上学”是不可取,也是不可能的。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学校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制度下的学校基础教育具有强制性(义务性)、公益性、统一性的特点,公众对它的强制性和公益性基本上是一致认同的,但是对它的统一性,即统一的学制、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统一的教学形式、统一的课程设置和进度、统一的考试,就褒贬不一了。尽管各地各种学校的统一程度不同,但是其核心争论是相同的,就是这些统一不利于因材施教,不利于培育个人专长,这是有悖于教育目标的。所以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有人想到突破现行义务教育体制,让孩子“在家上学”。其实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国家,这种在家上学早已有之。例如,“发明大王”爱迪生就是在家上学接受他母亲的教育成长起来的。解放前,我国也允许“失学少年”在家学习并以“同等学力”报考大学,与高等教育衔接的。

  所以,现在已经是时候让义务教育更灵活一些了,让少数本人有禀赋、父母有期望、家庭有教学条件及经济条件的孩子在家上学。可以制定一些条规甄别其合法性,检测其是否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制定类似“同等学力”的认定标准以便与高一级的教育衔接。这种灵活性没有挤占公众教育资源及机会,没有破坏教育的公平公正,反之,可以让更多的人才苗子乃至天才脱颖而出,于国于民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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