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07万玛莎拉蒂竟是事故车 销售方被判赔440万

来源:海峡都市报(福州) 郑菁_NA1415 浏览

小编: (原标题:福建女子107万玛莎拉蒂竟是事故车,销售方被判赔440万) 3月13日,福建省消费投诉分析报告公布2017年消费投诉的十大案例。根据报告,购买保

(原标题:福建女子107万玛莎拉蒂竟是事故车,销售方被判赔440万)

3月13日,福建省消费投诉分析报告公布2017年消费投诉的十大案例。根据报告,购买保健品投诉、售后服务品质无保证投诉、汽车类投诉日益增多,成为去年消费投诉热点。而吴女士的遭遇,只是其中一个典型例子。

女子107万玛莎拉蒂竟是事故车 销售方被判赔440万


新买的玛莎拉蒂竟是事故车

车主三倍求偿,终获440万

2017年1月16日,消费者吴女士与福建骏佳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佳行公司)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选购一辆玛莎拉蒂,价格为1070000元,骏佳行公司保证向其出售的车辆为全新原装车辆、车辆完全符合出厂质量规格。吴女士当日依约向骏佳行公司交付购车款1070000元。

车辆交付后,吴女士发现该车辆存在车皮凹点,内饰表面有多处污渍,四个轮胎生产年份不同以及车辆的保险杠部位的车漆与其他部位的车漆不一样等一系列问题,并就上述问题,多次与骏佳行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处理,但均未果。在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进行调查后获悉,该车辆已经有过出险记录,并非全新的车辆,吴女士认为骏佳行公司在车辆销售及交付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涉嫌销售欺诈,故主张撤销双方订立的销售合同,要求骏佳行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购车款1070000元,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及车辆购置税损失103000元、车船税损失1500元及保险费损失34061.64元;另主张相当于三倍购车款的赔偿金即3210000元,总计赔付440多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应认定吴女士购买车辆的行为属于生活消费,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决支持吴女士的各项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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