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沙洋县:民间借贷引纠纷,资金来源惹疑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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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走出珠海市第二看守所大门,冯孝林又回头看了看这个关押了他30天的地方。冯孝林很无奈,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彻底想明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为什么自己借贷按照要求还款最终却摊上

 走出珠海市第二看守所大门,冯孝林又回头看了看这个关押了他30天的地方。冯孝林很无奈,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彻底想明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为什么自己借贷按照要求还款最终却摊上官司。

“糊涂”借款引发官司

2013年10月17日,冯孝林因个人投资需要和亲戚企业运营需要资金,经老乡熊某介绍认识了湖北沙洋农商银行业务部工作人员付某贵,并向其借款7次。据冯孝林的儿子称,七次借款共计1060万元,因为是熟人的关系,每次借款都是随手写下的借条,没有像银行借贷合同那样规范,双方转账往来也都是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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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洋农商银行

双方的纠纷出在2013年12月10日的第5笔借款上。那次冯孝林借款150万。按照冯孝林的说法,他在2014年8月2日已还清本息。但是付某贵对此说法并不认可。双方诉至沙洋县人民法院。

由于冯付二人之间存在多笔借款往来,部分借款在借条中没有体现具体的借款利息。多笔借款还款存在时间的重叠且还款的先后顺序也未注明,如此频繁的账务往来,使得二人之间的账目非常混乱。就在后面的几笔借款还款中,各自的主张产生了分歧,打款与接收均无差错,但是每笔还款的性质却不统一。每次的还款包含哪笔借款、哪笔借款的利息冯孝林和付某贵各持说辞。

2017年6月28日,沙洋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冯孝林向给付某贵偿还借款本金1405000元,并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日。

冯孝林不服上诉至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0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冯孝林的压力随之而来。当年借款时因为对方是银行工作人员,加上又是熟人介绍,所以就非常信任,并没有签署规范的合同,每次都是按照付某贵的要求进行还款。现在对于这么多笔还款到底是哪一笔借款的利息还是本金有点“糊涂”了。

由于自身的“糊涂”冯孝林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判决生效后案子进入执行程序。

巨额放贷资金是何来源

2018年4月,沙洋县人民法院将登记在冯孝林名下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里维埃拉5区8栋604室的房产进行查封。

2018年9月26日,沙洋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开车到珠海找冯孝林进行执行和解。冯孝林对沙洋县法院提出的要求当场拒绝。当日,沙洋县法院以“未申报财产”为由将冯孝林关押到珠海市第二看守所拘留15天。

2018年10月10日,沙洋县人民法院两名工作人员来珠海市第二看守所探视冯孝林,再次提出调解结案要求。冯孝林的儿子说,当时他父亲已被确诊患有败血症,身体状况非常不好,免疫力十分低下,加上已被关押了近半个月,神志不是很清楚,当场拒绝回答他们的询问。沙洋县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再次将冯孝林拘留15天。

走出看守所的冯孝林反思自己的遭遇,本来很正常的民间借贷,因付某贵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对之信任有加,不料想却因此导致了自己现在的局面。而付某贵身为银行职工,非但没有正确引导提示按时还款付息,反倒以月息三分的“高利”发放巨额贷款。想到在一审时他曾经多次要求与付某贵对账,但却遭到拒绝。

付某贵是不是拿着银行的资金放贷为自己谋利?走出看守所后冯孝林疑窦丛生。

冯孝林的儿子决心为父亲的遭遇讨个说法,遂对付某贵高息放贷的行为公开举报。

2018年10月22日,湖北沙洋县农商银行回复记者,付某贵确为该行公司业务部职工,主要受理的业务是发放贷款。付某贵已停职查办,荆门市银监局就此事也约谈了银行领导,沙洋农商银行会继续深入调查,包括调查其个人放贷资金的来源。

目前,湖北沙洋县农行银行正在对付某贵放贷的资金来源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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