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就是对语言的误用——试论中期维特根斯坦对哲学的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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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作者:江怡(1961-),男,四川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是现代英美哲学和中西哲学比较研究

  作者:江怡(1961-),男,四川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是现代英美哲学和中西哲学比较研究。

  我们知道,维特根斯坦前后期思想的转变发生在1929年秋天至1936年,也就是他从奥地利南部小镇重返剑桥后直到开始撰写被看作他后期代表作的《哲学研究》。由于这段时间比较长,所以人们通常把它称做“转折时期”。维特根斯坦在这段时间逐渐思考和形成他以后的主要思想,写下了大量的笔记,并向学生们阐述了他的主要观点。他在这段时间写下的笔记在他嗣后被整理出版,他的讲座笔记也被他的学生们整理出版。这些著作主要包括《哲学语法》(1974)、《哲学评论》(1975)、《兰色和棕色笔记本》(1958)以及三本讲座笔记《维特根斯坦1930—1933年讲座笔记》(1959)、《维特根斯坦1930—1932年剑桥讲座笔记》(1980)、《维特根斯坦1932—1935年剑桥讲座笔记》(1979)等等。此外还有十卷手稿和近800页的大打印稿(Big Type),其中许多内容已经被收入上面提到的几本书中。在这些著作中,维特根斯坦明显地开始放弃《逻辑哲学论》中的一些基本观点,改变了他对逻辑、思想、命题、世界、事实等主要问题的看法。

  由于这段时间属于维特根斯坦思想从《逻辑哲学论》到《哲学研究》的过渡阶段,因而大多数研究者并没有对此给予专门的注意,只是把它看作维特根斯坦放弃前期思想的准备阶段:认为他在这段时间里所做的大量笔记以及讲座或者是他后期思想的一部分,是为写作《哲学研究》所做的准备工作;或者是他后期思想的雏形,因而多少还有些不成熟的看法。

  但这种观点却忽略了这样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哲学研究》的写作开始于1936年,而早在1929年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就开始发生了变化。在这长达近7年的时间里,维特根斯坦的思考从未停止过,他所留下的大量笔记就是最好的证明。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哲学评论》、《哲学语法》等著作中表述的思想与《哲学研究》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这就向我们表明,通常被看作的他思想的转折时期绝不简单地是从前期到后期的过渡,而是有其自身的思想特征,并由此使他在这段时间的思想与《逻辑哲学论》和《哲学研究》的思想区分开来。因此,我们有理由把维特根斯坦思想发展的这段时间称做“中期”,区别于以《逻辑哲学论》为代表的前期和以《哲学研究》为代表的后期。而他的中期思想代表作就是《哲学评论》、《哲学语法》、《兰色和棕色笔记本》以及其他的讲座笔记。

  作为思想发展的中期,维特根斯坦在这段时间的哲学思考的确兼备他前期和后期思想的特征。一方面,虽然他已经意识到《逻辑哲学论》的错误,但这时他还没有完全放弃其中的某些主要观点,例如在《兰色和棕色笔记本》中还基本上坚持对理想语言的看法。所以,维特根斯坦的中期思想还保留有《逻辑哲学论》的某些痕迹。但另一方面,既然他已经看到自己前期思想的错误,因而修正这些错误自然就成为他现在着手的工作。而其中最大的修正就是他整个视角的改变,也就是说,从逻辑的、形而上学的、独断的、理想的世界观转向了日常的、经验的、心理的、现实的世界观。毫无疑问,这种转变在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发展中是根本性的。虽然他这时还没有完全走进经验的日常语言领域,没有以纯粹的语言游戏者的身份使用语言,但他毕竟看到了逻辑语言的世界观存在的问题,因此试图从通常的哲学观念中找到一条通往光明的道路。

  不仅如此,既然作为他思想发展中的一个独立阶段,维特根斯坦在这段时间里的思考就有着不同于他前期和后期思想的特点。譬如,《哲学评论》明确提出命题的意义与命题使用者有着密切关系,而不是取决于命题与事实的关系;《哲学语法》则把语法问题与现象学方法联系起来,用现象学的还原解释语言使用的过程。这些观点在《哲学研究》中并没有得到发挥,当然也不可能出现在《逻辑哲学论》中。

  在维特根斯坦思想发展的中期,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对哲学性质的思考。当他彻底抛弃了早期的哲学观后,他所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回答“哲学究竟是什么?”的问题。如果哲学既不是对世界的认识,也不是澄清命题意义的活动,那么,哲学究竟是什么呢?维特根斯坦在1933年前后曾在笔记和讲座中探讨了这个问题,其中有些思想最终发展成为他后期的哲学观。这里,我们主要根据维特根斯坦在1933年写下的题为“哲学”的笔记和他给学生所做的同名讲座,清理一下他在这个时期对哲学性质的基本看法。

  在题为“哲学”的笔记中,维特根斯坦开篇就表明了自己对哲学问题的独特看法:“哲学的困难不是科学上的理解困难,而是态度变化上的困难。意志上的抵触必须抛弃。”(〔1〕,p.161)对此,他进一步解释道,哲学并不会导致我们放弃任何东西,因为我们没有放弃谈论事情,但我们抛弃了谈论无意义的文字组合。在另一种意义上,哲学又需要一种放弃,一种情感上的放弃,而不是理智上的放弃。维特根斯坦认为,这或许正是哲学对许多人来说感到困难的原因。在这种意义上,哲学工作就如同建筑一样,实际上更是一种对这种工作者自身的折磨,一种对他自身观念的折磨,一种对他认识事物方式的折磨。这种折磨表现为对语言的误用。例如,在传统的西方哲学家看来,知识领域存在着两类问题,一种是基本的、重要的、普遍的,另一种则是次要的、偶然的,但根据维特根斯坦的看法,知识领域并不存在所谓重要的、基本的问题,因为一切认识都基于认识者当下所面临的具体问题,所以,把“重要的”或“基本的”等这些形容词用于说明“问题”一词是不恰当的。由此,维特根斯坦提出,哲学表明了语言的误用,或者说,哲学就是错误地使用语言的结果。

  把哲学的性质归结为语言问题,这并不是维特根斯坦此时的创造。弗雷格和罗素都以不同的方式表明了哲学问题只能还原为语言问题才能得到回答。《逻辑哲学论》同样把哲学的任务规定为对命题意义的澄清。但现在,维特根斯坦不仅把哲学完全看作是语言问题,而且认为哲学的产生正是由于误用了语言。所以,哲学研究其实应该是一种语言研究,即对语法现象、命题意义、语词使用的研究。但这种研究又不同于一般的语言学,而是强调我们通常误以为正确的语言用法与它们的实际用法之间的区别。他写道:“如果我修正一个哲学错误,说这就是人们一直认为的方式,我就总是在指一种类似(我总是必须指一种类似……),并表明这种类似是不正确的。……我总是必须指一种人们一直想到的类似,但人们并没有把它看作一种类似。”(〔1〕,p.163)所以,维特根斯坦指出,哲学家总是竭力想要找到恰当的词,使得我们能够用这些词去掌握那些完全融入我们意识中的东西,这就像是一个人的舌头上有一根头发,他能感觉到它但却抓不住它,所以他也就无法弄掉它。这样,哲学家的工作,就变成总是毫无效果地向人们提供无意义的说话方式或命题等。

  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明确地把哲学研究看作是一种语法研究。这种思想在他写于1933年的这篇笔记中就已经出现了。他在笔记中写道:“哲学的方法即语法事实或语言事实的清晰表现。”(〔1〕,p.171)那么,语法研究为什么会如此重要呢?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因为语法研究就是对我们所使用的语言的研究,这种研究能够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正确地使用语言的方法。而这种语法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让语言从形而上学的用法中回到它们日常的用法中。例如,赫拉克里特所说的“一个人不能两次跨入同一条河流”就是错误地使用了日常语言,因为根据我们的日常用法,人们是可以两次跨入同一条河流的。再如,同一律通常被看作是一个基本规律,但由于“规律”这个词本身是无意义的,所以,同一律也就失去了通常认为的重要性。所以,维特根斯坦说:“我们可以把语言称做是根本的,在这种意义上,语法研究就是根本的,即是它自身的基础。”(〔1〕,p.169)但维特根斯坦同时指出,这种语法研究不同于语言学的研究,例如语言学关心从一种语言翻译为另一种我们所发明的语言,但这里的语法研究却并不关心翻译问题,而是强调一种语言的通常用法。同时,这种语法研究也不讨论所谓的语法的本质,而只是把人们通常使用的某个东西称做语法而已。因此,他写道:“语法的重要性就是语言的重要性。”(〔1〕,p.171)

  维特根斯坦在这个笔记中的一些说法后来被他收入到《哲学研究》中,如“哲学家的工作就是为了某个具体的目的而收集提醒物”、“哲学不干预语言的实际用法;它最终只是描述这些用法。”等等,当然在具体的表述方式上略有不同。但在1932-1933年的讲座中,维特根斯坦谈到哲学的性质和工作时却主要地和直接地是谈语言和逻辑问题。

  他在讲座的开始就表明了他这样做的原因:“我要从我们的讨论中排除由经验回答的问题。哲学问题是不能用经验加以解决的,因为我们在哲学中谈论的东西不是事实,而是对事实有用的事物。哲学上的麻烦出自对规则体系的观察,出自看待并不适合它的事物。这就像是前后观察一个树桩,就会看到不同的东西。我们走近一些,记住规则,会感到满意,然后又退后一些,就会感到不满意。”(〔2〕,p.3)正是由于经验会给我们提供与事物的本来面貌完全不同的东西,造成我们认识事物的错觉,所以,维特根斯坦强调用逻辑的方法研究语言问题,因为逻辑告诉我们的只是我们在通常情况下使用语言的规则,其中不涉及使用者对语言的不同的经验的理解。当我们一再看到维特根斯坦把语言用法比做博弈时,我们能够理解他其实强调的是规则,语言用法的规则就如同下棋的规则。

  他在讲座中明确指出,语词与棋子极其相似:知道怎样用一个词,就像是知道怎样移动一个棋子。那么,下棋的规则是怎样用于玩一盘棋的呢?就是说,玩一盘棋和在棋盘上随意移动棋子究竟有什么不同?维特根斯坦认为这两者当然不同,但他所想强调的是,知道如何使用棋子并不是在进行游戏时的一种个别的心理状态。这就是说,词的意义是由使用规则确定的,而不是由赋予这个词的情感所确定的。所以,维特根斯坦把“如何使用一个词?”和“这个词的语法是什么?”看作是一个问题,它强调的是使用语词的语法规则。我们由此就可以理解,尽管维特根斯坦从他思想发展的中期开始强调语言的用法,但他并不是把自己的视角限制在经验上的各种实际用法,而是把语言的用法看作遵守规则的过程。

  维特根斯坦在他的讲座中明确地指出,当我们说语词的意义是由它的用法确定的时候,这并不是说任何某个具体的使用都可以用来确定这种意义,而是说它是由所有的使用规则确定的。这样,对意义问题的关心自然就变成了对语词用法规则的逻辑研究。维特根斯坦说道:“逻辑如同物理学那样是从前提进行推论的。但物理学的最初命题是习以为常的经验的结果,而逻辑的最初命题则不是。要区分物理学的命题和逻辑的命题,决不仅仅是得出诸如实验的或自明的预见,而且必须表明,其中的一个是遵循着语法规则而另一个则没有遵循这样的规则。”(〔2〕,p.4)

  可见,在这时的维特根斯坦看来,把哲学研究看作语法研究,理由并不在于强调语言的实际用法,而是强调语言用法的一套规则;只有语词的完整使用规则才能够表明语词的意义,所以,与他的后期思想不同,维特根斯坦在这个中期思想中仍然重视逻辑分析的使用:事实上,在他这段时期的笔记和讲座中,他大量地使用了逻辑的推论来证明哲学研究其实就是一种语言研究,这与《哲学研究》中更多断定而少于推论的思想有所不同。这也表明维特根斯坦的中期思想与他后期的所谓成熟思想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

  维特根斯坦在他的笔记中曾用一个故事来解释他对哲学方法的理解:有一个人听说船锚是由蒸汽机拉起来的。他只是想到用来开船的那种蒸汽机,也就是蒸汽船用的那种蒸汽机,但他并不知道他所听到的蒸汽机是什么样的。后来有人告诉他,用来拉船锚的蒸汽机并不是蒸汽船用的那种,而是在船上用来绞起船描的另一种蒸汽机。那么,他不清楚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呢?如果按照后来人解释的那样,他就应该很容易地理解在船上可能还有另一个蒸汽机;但这却并没有完全消除他对蒸汽机的疑虑,因为在他的心目中,蒸汽机就应该是用来开船的而不是用来拉船锚的那种机器。这表明,由于不明真相而产生的疑虑并不会因为增加或减少了某个概念而得到消除。如果他说,“这里一定有错”,那么人们就会说,“你并不是指我们所说的那种蒸汽机”,或者说,“你说的‘蒸汽机’并不是指活塞引擎”。(〔1〕,p.171)维特根斯坦用这个故事是想说明,哲学问题正像这个人对蒸汽机产生的疑虑一样,是不能用某个一般的、普遍的概念理解来解决的。蒸汽机并不是只有一种,而用“蒸汽机”这个概念所指的机器也并不一定都使用活塞引擎;同时,哲学问题并不具有一个普遍形式,因而解决哲学问题也就不可能有某种公认的方法。

  维特根斯坦还把哲学问题看作类似于某个社会的构成。譬如,人们走到一起构成了一个社会,虽然并没有任何书面的法规条文,但人们却需要这样的规则;的确,他们根据某个指示在聚会时都遵守某些规则,但这些规则却并没有被清楚地表达出来,也没有什么人去解释和说明这些规则。同样,他们把某人看作领袖,但这个人却并不一定坐在桌子的上座,也没有任何的标志。所以,在我们看来,这个社会似乎很难理解。于是乎,我们就会为他们整理出一套规则,把某个带有明显标志的人称做领袖,而把坐在他旁边的人称做秘书,并让其他的人分坐桌子的两边。但这样,我们在得到清楚的社会关系和规则之后,我们就会发现我们被自己限定住了。

  维特根斯坦指出,其实,当我们用某种方式清楚地表达了或确定了人们业已遵守的某些规则后,我们就把自己带到了一种两难的境地:我们都知道我们的行为是遵守了某些规则的,但我们的行为却并不是有意识地按照规则去做的;我们在没有清楚地表达这些规则之前,我们都会很好地遵守它们,可一旦我们得到了这些规则的清楚表达,我们却往往无所适从。例如,我看别人下象棋,就会知道棋子如何移动,但如果有人告诉我象棋规则但却不在棋盘上演示给我看,那么我仍然不知道棋子如何移动。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这里的困难在于理解,确立一种规则对我们究竟有什么帮助。这就像哥白尼体系一样,在哥白尼没有提出日心说之前,太阳系里的一切天体一直都是围绕着太阳运转;而对日心说的解释却反而使人们对这种运转产生了疑问和不安。所以,维特根斯坦把哲学上的这种不安比喻成一个苦行僧痛苦地站在一个正在上升的重球上,其实他完全可以从球上跳下来,但却固执地站在上面。哲学的不安和痛苦也就来自人们不愿意放弃已有的观念和理论,并把这些观念和理论看作必须遵守的法则和经典。一旦像对那位苦行僧大叫一声“跳下来!”那样对人们说一声“放弃它!”,那么,哲学上的不安和痛苦也就随之消失了。

  维特根斯坦还把哲学问题的解决比做打开保险柜的锁:我们可以拨某些数字或文字来打开保险柜,所以,只要是没有对准这些数字或文字,那么用什么力量都无法打开它,而一旦对准了,那么就连孩子都可以打开它。这表明,只要是对准了,那么无需任何力气就可以打开保险柜的门。同样,哲学问题的解决也需要对准问题的关键,这个关键就是人们认识或看待事物的方式,也是通常所说的“世界观”。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我们习惯的思维方式是在不同的事物之间建立相互的联系,这种方式表面上看似乎能够对我们理解未知事物有所帮助,但实际上却违反了我们的日常语法,也就是违反了我们日常的说话方式。例如,我们常常把某人的一个微笑看作是某种暗示或含有某种意思,因而我们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解释这个微笑,但这种解释却往往可能是南辕北辙的。这是因为我们是在物理学解释的意义上来理解这种解释的,把它看作是做出微笑的原因。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这种解释对我们正确地使用日常语言是很危险的,因为我们都知道,当我们使用语言时,我们是想表达我们的思想、情感、愿望或要求等等,无论我们表达得如何,一切都表现在我们的语言之中,如果要想知道在我们的语言背后还有什么东西的话,那么只有说话者才能明白,而当说话者把他所明白的东西说出来时,他说出来的同样仍然是语言本身。所以,维特根斯坦说,在这里,一切都是显而易见的,没有什么东西需要解释;相反,对没有表现出来的东西,我们并不感兴趣。维特根斯坦写道:“哲学不可能干预语言的实际(真实的)用法……,不可能干预实际上所说的东西;哲学最后只能描述它。……因为它也不可能为它提供任何基础。它让一切事物都顺其自然。学习哲学实际上就是在回忆。我们记得我们实际上是这样来用语词的。语言或事物在哲学上最重要的方面由于它们的简单性和相似性而被隐藏起来了。”(〔1〕,p.179)

  这些话后来被他收到《哲学研究》中,出现在第一部分的第124 和126节,但他在那里却给出了另一种解释,即“哲学问题应当完全消失。”(第133 节)这与维特根斯坦写作“哲学”笔记时的思想有所不同,因为在他这时看来,与其他的问题相比,哲学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而解决的方法就是要重新排列我们的概念:“哲学问题就是意识到我们概念的无序,而通过排列我们的概念就可以解决哲学问题。”(〔1〕,p.181)由此可见,维特根斯坦在思想发展的中期和后期对哲学问题的性质有着不同的认识。

  根据他在这里对哲学问题的认识,维特根斯坦提出,哲学的方法就应当是清楚地呈现语言事实,就是让语言事实按照它们原本的样子表现出来,换句话说,就是描述我们对语言的具体使用活动。他说,“清晰的表象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标志着我们的表述方式,我们观察事物的方式。(用我们这个时代典型的术语说,一种“世界观”。斯宾格勒。)”(〔1〕,p.175)维特根斯坦这里所说的“清楚的表象”(die Ubersichtlichen Darstellung)并不是指语言的清晰表达,而是指我们对语言活动的清楚观察,是语言自身的清晰显现。因为任何的表达都会面临着进一步的解释,但对活动的观察却是不需要解释的,只要我们清楚地观察到语言的实际用法,并且按照日常的用法使用语言,那么一切被认为是哲学上的问题就都会迎刃而解了。

  初读维特根斯坦时,我们往往对他的话不知所云,因为他在笔记中所留下的都是他随时随地随手记下的思想一闪念,在这些笔记当中并没有多少思想的连贯性,当然就更谈不上有逻辑上的论证。但如果读了他给学生所做的讲演,那么就会感到其中的思想发展脉搏是如何跳动的。《哲学研究》给我们的感觉是思想的随笔和风景画,这符合维特根斯坦笔记的特点,但在他的思想中期,特别是在他给学生们所做的讲演中,他强调了论证的重要性,并把论证的透明性作为哲学的最终目标。

  那么,他所说的论证的透明性是指什么呢?我们在他的笔记中可以读到这样一句话:“在论证中不需要透明性的人就会落入哲学之中。”(〔1〕,p.183)反过来说,哲学的产生正是由于论证的不透明性,或者说是错误地使用论证的结果。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哲学的产生并不在于它使用了论证,而是在于它的论证是错误的;同时,这种错误也并不在论证的命题及其逻辑关系上,而是在这种论证所使用的语言上:哲学的论证是错误地使用日常语言的结果,因而,这种论证不能看作是像物理学或逻辑上那样的真正的论证。

  维特根斯坦用了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如果某人相信,他发现了对“生命问题”的解决办法,并试图由此证明一切都非常简单,那么,为了反驳这种看法,就只需要他想一想在没有发现这个解决方法之前的那段时间,因为在那个时候人们仍然在生活,而且仍然可能出现新的解决办法。这就像在逻辑中,我们无法提出任何论证作为对某个逻辑问题的最终解决。由此可见,没有什么论证可以被看作是终极的论证,同样,哲学上提出的论证往往以解决某个或某些问题为目的,这必然会使这样的论证在日常语言的使用中变得毫无意义。所以,维特根斯坦写道:“哲学的目的是在语言停止工作的地方竖起一面墙。哲学的结果是揭示这个或那个明显的胡说,是理解在碰到语言的界限时头上起的肿块。这些肿块让我们认识到这个发现的价值。”(〔1〕,p.187)

  从维特根斯坦的这些话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对哲学性质的全新理解:在他看来,哲学非但不是由类似物理学或逻辑命题那样的论证构成的,相反,哲学的出现本身恰是错误使用这样论证的结果;哲学的论证和命题表面上看类似于物理学或逻辑的论证和命题,而且事实上,它们也正是以后者为模式的,但这种学习模仿却是非常拙劣的,因为物理学和逻辑的论证是以经验观察或自明的公理为前提的,而所谓的哲学论证却是以自以为是的真理为前提,并总是把这种论证的结论看作是对某个问题的最终解决。这种论证在日常语言中显然是无法理解的,而且实际上,当我们在使用语言时,往往我们并不会提出或接受这样的哲学论证。所以说,只有当语言停止工作时,也就是说,只有当我们没有正确使用语言时,哲学才会出现,才会有所谓的哲学的论证。从这种推论中,我们自然就会得到这样的结论:哲学完全是我们误用语言的结果,因而哲学研究的真正目的,就应当是消除对语言的误用,由此就消除了哲学本身。

  维特根斯坦对哲学的这番消解工作在后现代哲学中得到了回应。无论是罗蒂的后分析哲学还是德里达的解构方法,无一不是从维特根斯坦对哲学的这番消解中得到启示。与维特根斯坦相比,罗蒂的工作不仅消解了哲学,而且使整个西方人文学科都处于同等的地位,从而彻底摧毁了西方文化的基础主义观念。与此同时,德里达的解构方法使我们看到了西方文化从根子上就存在的缺陷,逻辑中心主义的顽症和形象思维的先天不足,造成了西方文化的畸形发展。

  我们相信,从维特根斯坦对哲学的消解及其对当代西方后现代主义的影响中,我们绝不会得出哲学就要寿终正寝的结论。然而,这种极端的看法也的确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矫枉过正的角度。作为对整个20世纪西方哲学产生了重大影响的维特根斯坦,他对哲学的这番消解难道不值得我们对自己的哲学理论观点以及研究方法做出重新思考吗?

  [4] 江怡:《西方思想家研究:维特根斯坦》,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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