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报:激进新政的推出足协不作为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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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记者程善评述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另一支靴子的落地,这便是新政的细则,在此之前,从足协到俱乐部,再到媒体和球员,都保持忐忑的心情

  记者程善评述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另一支靴子的落地,这便是新政的细则,在此之前,从足协到俱乐部,再到媒体和球员,都保持忐忑的心情。

  在谈论新政的时候,我们必须首先明白的一个基本条件是:新政有着双重性,就立意和初衷而言是积极的,因为新政是为了控制中国足球日渐失控的泡沫化现象,以及进一步促进年轻球员的培养,立意和初衷无可置疑。但就政策的出台程序、合理性、可执行性而言,新政存在诸多问题。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新政的出台和实施都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在这个博弈的过程中,“高层指令未经讨论要求足协直接发布”这样的新政出台内幕,让足协和俱乐部自然而然地站在了一个立场,但毫不客气地说,两项激进新政之所以推出,足协和部分俱乐部其实难辞其咎,而在博弈的过程中,对抗只能让新政朝着失控的方向发展,足协和俱乐部,这两个中国足球圈真正专业的载体,在这个节点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至少要保证,另一支靴子以相对平稳的方式落地。

  27日早上,新政发布三天后,韩乔生在微博上留下了这样一段线个俱乐部挣钱,这在哪个国家都不是正常的现象,一个没有变现率和造血机制的联赛就会像乐视体育一样迟早出事儿。足协的新政就是要加大国内球员的流动性,加强竞争机制,提高青训质量,减少球员成本,对中国足球是一件大好事,老板都没集体起来抗议,某些媒体那么着急干嘛?”(注:标点有修改)

  观点对与错姑且不论,最后一句“某些媒体那么着急干嘛”引人注意,从新政发布到现在,除了鲁能俱乐部表态支持之外,其他俱乐部全部失声,一直参与、讨论、批评、提出建设性意见的都是媒体和球迷。

  如果抛开球迷,单纯就中国足球从业者而言,足协、俱乐部和媒体,只有媒体充分表达了对新政的意见,不可否认的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更多媒体因为长期接触欧洲足球理念,在本能上是反对新政的,在新政发布的当晚,无数媒体从业者甚至彻夜难眠,他们无法理解这样一个很可能给联赛带来不良影响的新政是为何出台的。让人欣慰的是,他们不只是反对,更多的媒体从业者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建设性意见包括:在征收中国足球发展基金的时候,“等额”收取并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制定一定的区间,从免费到阶梯型的差额收取更加合理,此外,针对此项新政,媒体也谈及了监管困难、漏洞众多等现实问题。

  至于U23新政,媒体也都谈及了自己的观点,一方面是要考虑劳动者(24岁以上的职业球员)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则担心各种漏洞的出现,比如赛季初U23新政之后,U23球员很多都是在10多分钟被换下。同时,也有媒体从一线人名单、首发名单等多个层面,论证了年轻球员的培养可以采取更加合理和健康的方式,同时也要给俱乐部和球队更多的空间,避免联赛质量的快速下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联赛是中国足球发展的根本,球迷的培养也大都由联赛所维系。这样的一个舆论氛围,其实是中国足球的幸福所在,因为媒体充分的论证意味着新政可以有更加合理的落地方式,任何忽视、漠视建设性意见的方案和措施,都是对中国足球的不负责任。

  但悲哀也恰恰在此显现:媒体在独舞,中国足协、俱乐部、媒体和球迷,更没有看到任何良性的互动。

  一道深深的鸿沟存在于中国足球几个关键部分之间,政策决策者、足协、俱乐部、媒体和球迷,隔着一条条鸿沟,或独舞,或退缩,或博弈,或对骂,却没有看到任何的协作———足球的是团队的运动,中国足球的发展,难道就可以忽视这整个团队的协作和团结?

  通过各种方式,中国足协“证明”了自己对新政“没有责任”,这种态度基本体现如下:我们是拥有专业水准的,但我们对新政无能为力,因为我们的意见“有关部门”不听。

  尽管中国足协的公信力并不高,但所有球迷都承认的一点是,中国足协其实还是比较努力的,而圈内的一个共识是,在中国足协内部,其实拥有一批专业水平非常高的人员,从中层到普通工作人员,包括部分高层。

  中国足协作为一个管理机构,或者团队,日常的时候或许我们可以抨击这个机构,赞扬机构中部分人的品质和专业,但就中国足球大局而言,中国足协就是一个整体,至少在过去四五年中国足球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中国足协没有从整体性上体现其专业。

  比如,在中超联赛默契球最疯狂的时候,中国足协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为,更比如,在涉及到中超联赛相关处罚的时候,中国足协常常采取双重标准,同样的动作,有的禁赛,有的不禁赛,同样动作禁赛的,有的3场,有的5场,我们甚至可以把秦升的例子排除,因为这个处罚又是来自有关部门的授意。

  关键时刻,需要看到中国足协作为的时刻,中国足协常常体现不出专业的水准,而从中国足协内部了解到的消息显示,这种荒唐,和足协的决策层有很大的关系,或许,决策层也非常痛苦,因为有些事情他们无能为力———尽管足管中心已经撤销,尽管讲了很多年的管办分离终于被宣告完成,但中国足协决策层,仍旧无法保持其独立性。

  然而,一味地推卸责任恰恰是中国足协最大的悲哀所在,我们重新回到新政的相关问题上:中国足球疯狂引援最早源于恒大,虽然中国足球圈一直对这样的模式有争议,但中国足协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有所警觉或者作为。不仅如此,当年甚至出台了“七外援”政策保驾护航,于是,之后不断有俱乐部开始效仿恒大的高标准,外援标王从1850万欧元到6000万欧,也不过就是一年多的时间。在此过程中,要说足协的专业人士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可怕,是不可能的,但足协并未就此有任何调研和调控。如果不是足协的姑息和不作为,中国足球会如此疯狂?

  中国足球泡沫化的另一个特点是本土球员转会费和薪金的疯狂上涨,但这么多年过去了,阴阳合同一直存在,足协为什么没有相关的措施出台,为什么不邀请相关部门介入阴阳合同的调查?

  再来说青训,最简单的例子,联合机制补偿,这个在2010年便明确存在的规定,一个对于青训有着极大意义的规定,为何中国足协从来不曾出手?鲁能足球学校一度发函20余封声讨王晓龙转会的联合机制补偿,为何最终不了了之?在转会市场卖出超过100名球员的鲁能,为何从来没拿到一分钱的联合机制补偿?天津火车头俱乐部,常年坚持青训,为何从来没有联合机制补偿入账?要知道,如果联合机制补偿正常运作,火车头恐怕有数百万联合机制补偿入账,那么火车头恐怕也不会选择退出了。

  年初的外援和U23新政,足协的方案要温和许多,但高层的要求则要更加严酷,在这个过程中,面对多家俱乐部只让U23球员出场十几分钟的现象,中国足协有没有调研?有没有和各个俱乐部沟通?有没有拿出整改方案递交整改报告?

  这一切,中国足协努力了吗?不排除足协有很专业的懂足球的工作人员,但就团队和其工作而言,难说称职。

  更重要的是,在2015年印发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制定俱乐部人才引进和薪酬管理规范,探索实行球队和球员薪金总额管理,有效防止球员身价虚高、无序竞争等问题。研究引进高水平外援名额限制等相关政策及决策机制,处理好外援引进与本土球员培养的关系。”这一切,是既定的政策,这些说法放在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绝不是随意而是深思熟虑的,那么,中国足协有没有真正研究其方向,拿出有效的落实方案?

  大的方向已经清晰地摆在那里,但两年多过去了,外界没有看到足协主动的行动,几乎所有重大改革方案,都是由所谓有关部门提出。虽然这些新政看着很荒谬,但道理很简单,在有关部门看来,你中国足协自己搞不定,那只能我来了。

  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是,新政出台之后,唯一表态的俱乐部是鲁能,到目前为止,卡纳瓦罗也是少有的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主帅,他表示6月4日会在广州的会议上沟通,不过消息显示,这个中超主教练会议会推迟举行。目前,不清楚是俱乐部抗议,还是有关方面担心失控而主动取消,但不管如何,少了一次沟通终归不是一件好事。

  鲁能主动表态支持,其实有两个层面因素,其一,鲁能坚持青训,也不愿意跟风烧钱,新政出台对鲁能颇为有利,鲁能有点小傲娇,从这个角度讲,鲁能当然可以表态支持;另一方面,鲁能的身份决定了他们或许必须去支持。

  其实,中超俱乐部对新政还真的不是全部的反对,就控制引援来讲,恒大至少是应该赞同的,因为他们一度提出全华班设想,他们在2017赛季也已经开始收缩,鲁能不想跟风自然会支持,其他中小俱乐部恐怕也是暗地里称快———他们已经被疯狂投入搞疯了,钱越花越多,保级却越来越难,而且自己球队的球员人心浮动,局面接近失控。

  说起来,对于控制引援,媒体中的很多人士都持有支持态度,这么多年不少媒体人也一直孜孜不倦地和引援泡沫化作斗争,媒体反对的是一刀切的方式。

  至于U23和外援挂钩,因为没有细则,俱乐部持有观望态度,但目前来看,鲁能、绿城等青训出色的球队自然毫无异议,建业、恒丰等大量使用年轻球员的球队也乐见其成,其他球队态度恐怕比较复杂,当然最终的态度要看最终具体的细则。

  一个事实是,中超投资者大都有自己在足球之外的诉求,这意味着,他们真的未必会强烈反对,更多的反对意见会出现在专业管理层层面上,因为他们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和调整。

  《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是经过充分调研的,控制引援、强化年轻球员培养也是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的,但此次新政,我们看不到任何调研的影子,新政出台隔离了足协、俱乐部、媒体和球迷。

  幸运的是,此次新政只是一个初步方案,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没有公布,这其实预留了一个空间,但不幸的是,我们似乎看不到多方合作的任何迹象,足协在逃避和推卸,俱乐部在沉默,媒体徒劳的呐喊,以及球迷一致的反对,夹杂着对自己俱乐部可能获利的窃喜。

  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中国足球可能承受极大的损失,我们绝对不相信一个没有经过充分论证、无法达成共识的方案能真正对中国足球有利。

  我们再次谨慎提出我们的观点:1,引援调节费用必须更加合理。一方面,亏损俱乐部的界定极为麻烦,至少在严格财务监管之前,另一方面,“收取与引援支出等额的费用”,不符合基本的经济规律。

  建议:亏损俱乐部的界定延缓,引援费用中的本土球员部分延缓,原因就是,财务监督、阴阳合同的打击尚未健全,在2017赛季二次转会,以及2018赛季,只对外援引进费用进行调节,实施阶梯式征收方式,设定一个免于征收的区间,比如1500万欧元或者2000万欧元,然后在此之上依次类推,征收标准从10%最终到50%,条件成熟时,增加亏损俱乐部的界定,以及本土球员转会的征收。

  2,U23球员的规定,要有一个全局概念,比如,控制一线岁以下球员,其中有3名21岁以下球员,如此球队年龄结构合理,一般一支球队一年要使用20名球员,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年轻球员会得到锻炼。三年之后,增加一线名自己培养的年轻球员。

  在此基础之上,18人名单要求3名U23球员(含1名U21球员),首发U23球员1人,上半场换人必须换上U23球员,三外援出场情况下,U23球员累计出场不低于90分钟。

  如此,通过减少一线队名额,增加一线队名额中年轻球员的比例,其实可以大幅度提高年轻球员的出场机会,再加上相关出场规定,年轻球员其实锻炼机会非常大,而且球队的空间相对较大。辅助政策是,预备队和青年队报名的16周岁以上球员,可临时征调进入18人名单,以防止一线队球员大面积的伤病导致的人员缺失,这在欧洲是通行的规则,而且行之有效。

  3,联合机制补偿、周末周赛制比赛(青超联赛)要调集大量人力物力予以保障,像2017赛季青超联赛因为人力物力不足,情况比较困难,这必须得到解决,这才是提升青少年足球水平的根本性措施。

  在中国足球最关键的时刻,任何致力于中国足球发展的人士,以及足球圈人士,必须抛开成见、抛开官僚主力、抛开本位主义,全面探讨、研究、完善和保障新政,如此,新政才可以真正成为有利于中国足球的政策,而不是若干年后成为笑话和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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