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买新车落不了户诉至12315得维权

来源:本站 浏览

小编:  近日,市民张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2020年2月,她支付了116800元购车款购买了一辆某品牌家用汽车并开回家

  近日,市民张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2020年2月,她支付了116800元购车款购买了一辆某品牌家用汽车并开回家。但10个月过去了,她仍未拿到车辆的出厂合格证及发票,导致车辆无法落户上牌,不能上路行驶。张女士曾多次打电话给商家负责人,但均未接通。无奈之下她来到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要求商家提供车辆合格证以及购车发票。

  接到张女士投诉后,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到汽车经销商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了解,张女士购车的商家是某4S店授权的汽车经销商,近几个月来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链,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消费者支付的购车款交给4S店,因此汽车合格证及发票仍在4S店。随后,工作人员又与4S店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与核实,确认该汽车经销商所述内容基本属实。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向4S店负责人明确指出: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可以向经销商要求赔偿,经销商无能力赔偿时,可以向上一级经销商申诉,以维护消费者的正当合法权益。经调解,该汽车经销商协商4S店同意为张女士提供车辆合格证及发票,确保张女士所购车辆落户上牌。张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和感谢。

  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车辆合格证是机动车整车出厂的合格证明,是消费者汽车上牌和购买保险的必备证件之一。本案商家未按规定提供车辆合格证及发票给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及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我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因此,该汽车经销商有义务在交付汽车的时候将合格证交付给消费者,其拖延交付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亦有权要求汽车经销商立即交付汽车合格证。

  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购车之前要做足功课,货比三家,要选择技术成熟、售后服务好、信誉好、规模大的正规授权经销商购买;购车时应询问商家,汽车与合格证能否同时提取,并与商家签订书面承诺书,在合同内约定提取时间及违约赔偿条款等相关内容,以便出现纠纷时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前网址:http://www.sx-news.com/qiche/2021-01-07/217326.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头条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