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科技楼报告厅音响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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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就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依法不需申请营业执照的使用法定的登记注册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就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依法不需申请营业执照的使用法定的登记注册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本项目拒绝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进口产品)。

  6. 招标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深圳信用网()等网站查询,被查询发现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任何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9年11月01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的9:0011:30;14:3017:00在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大学后海校区办公楼240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可将公司营业执照、投标报名表签名盖公章和标书费缴纳凭证一并扫描发至邮箱;标书费缴纳至深圳大学账户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质疑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答疑结果将在网站“招标公告”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11月13日 09:30时之前递交到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定于2019年11月13日 09:30时,在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公开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深圳大学办公楼241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文件直接送至开标地点)。

  5. 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不参加投标应在开标截止日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1.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大学采购活动的风险。

  2.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在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01日至2019年11月08日止。

当前网址:http://www.sx-news.com/keji/2019-11-04/155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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