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区:实现案件与电子卷宗同步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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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正义网呼和浩特12月18日电(通讯员 宋国龙 杨群)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在案件受理工作中,组织开展联合公安机关制定电子卷宗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配套硬件设施建设、务求做到电子卷宗的及时录入等工作,确保做到精确制作高质量电子卷宗,不仅有效助力案件整体质量的提高,也切实提升了案件管理水平

  正义网呼和浩特12月18日电(通讯员 宋国龙 杨群)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在案件受理工作中,组织开展联合公安机关制定电子卷宗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配套硬件设施建设、务求做到电子卷宗的及时录入等工作,确保做到精确制作高质量电子卷宗,不仅有效助力案件整体质量的提高,也切实提升了案件管理水平。

  该院高度重视电子卷宗的移送、接收、制作和管理工作,案件管理中心设置独立的电子卷宗制作室,配备高速电子扫描设备和高配置电子卷宗制作终端等,安装监控设施对制作过程实现全程监控,确保电子卷宗制作安全保密。

  同时,该院为规范移送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电子卷宗制作管理工作,与市公安局玉泉分局联合制定《关于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移送接受暂行规定》。对侦查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的原始卷宗扫描文档的制作及载体等做了详细的要求,侦查机关将刑事侦查卷宗刻录成光盘并随案移送,检察机关再由专职人员通过电子卷宗系统进行扫描编辑。全新机制不仅有效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也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办案成本。

  此外,该院要求电子卷宗制作者需在拿到卷宗的第一时间进行扫描、制作电子卷宗,做到不推、不拖、不滞后。电子卷宗的制作、上传等工作一律要求在受案当日完成,特殊情况下三日内完成。该院为确保高质高量完成电子卷宗的制作、编辑,特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电子卷宗制作,明确落实责任到位。在电子卷宗扫描前、扫描中、扫描后,都需严格把关,确保电子卷宗的制作成品与接收案件纸卷宗的内容、形式、顺序等保持一致,做到电子卷宗制作精确、细致、无纰漏,能够为各业务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案卷材料。

  据统计,该院自2015年11月开始推行案件卷宗数字化工作至今,共制作电子卷宗673件1326册54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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