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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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00万元向武汉保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同意签订相关参股协议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武汉保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参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兴仪表”或“甲方”) 于2014年10月20日与武汉保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武汉保华”或“标的公司”)及其原股东(以下简称“丙方”)九江保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谢斌、闵锐、张飞签订《参股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200万元向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 乙方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333万元,公司持有乙方15%的股权。

  2、2014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武汉保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参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00万元向武汉保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主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电子计算机制造;汽车零配件批零兼营。

  2、武汉保华及其股东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1)乙方核心资产:九江保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汽车电子显示技术项目相关的一切投资包括设备和技术成果移交给乙方所有。

  乙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各股东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0%。

  本协议签订后60日内,各方须通力配合,完成股东及股权变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参股将有利于公司主业汽车仪表向行业高端业务拓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本次增资参股完成后, 武汉保华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增资参股可能存在公司与原股东之间因企业文化、管理理念的差异出现意见分歧、人员融合等方面的风险。

  同时,因本公司对标的公司不具有控制权,本次增资参股可能存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公司将督促武汉保华完善内部治理、规范财务核算,并制定严格、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最大程度降低本次增资参股风险。

  公司本次增资参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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