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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导读:江西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是怎么管理的?又是如何分配的?作为普通人,如何监督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17年6月2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财政厅召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新闻发布会,对这些问题一一解答

  导读:江西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是怎么管理的?又是如何分配的?作为普通人,如何监督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17年6月2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财政厅召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新闻发布会,对这些问题一一解答。

  胡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做减法”,清理归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花2年时间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由332项压缩为39项。2017年起,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调整为39项,资金规模由889亿元压缩至167.2亿元。其他大部分原专项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按照客观因素法分配。

  胡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做加法”,加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2016年共统筹整合资金152亿元,全省扶贫支出增长94.4%。 省级从现有专项中统筹设立了流域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在全国率先启动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2016年首期下达资金20.9亿元。 2017年起,我们还将每年筹措新农村建设资金30亿元,四年累计筹措120亿元,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图为江西省和广东省签署生态补偿协议)

  胡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做乘法”,通过设立运作政府发展升级引导基金、融资担保等模式,放大财政资金倍数。比如,省财政整合资金200亿元、吸引社会资本800亿元共同成立的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已正式挂牌成立,正在招募子基金,预计将形成总规模达到3000亿元左右的省级产业引导基金集群,撬动万亿社会资金投入到江西发展中。

  胡强: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与市场关系、省级与市县政府关系不清;资金分配使用不够科学,政策导向不明显;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等问题,部分专项还投向了竞争性领域,既加大了设租寻租的风险,又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亟需进一步规范管理。 为此,2016年8月,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出台的第一个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填补了对省级专项资金统一规范管理的制度空白。

  胡强:今年1月,我厅研究印发了《关于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通知》,并从2017年起实行资金分配管理改革。主要内容有:一是实行“两个一般不”。即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一般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今后对企业的支持,我们将更多的通过政府发展升级引导基金的方式。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增进市县统筹使用的自主权,有利于他们因地制宜,提高资金使用的绩效。

  胡强:(分配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二是实施清单管理。除涉密专项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政策、管理办法、资金分配结果、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等管理信息都要在省财政厅及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其中,资金分配结果在预算指标文件印发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目前,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已在省财政厅门户网上公开(),欢迎大家查询监督。(图为省财政厅网站文件附件公布清单的截图)

  胡强:(分配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三是探索“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即,资金分配的过程按标准、按要求测算,但下达时就是一个专项一个总数,不再分列具体领域。专项资金的具体任务、支出范围及有关政策要求等,由业务主管部门以清单的方式明确。 改革后,除涉及省级重大工程、跨地区跨流域的投资项目以及外部性强的重点项目外,省级专项资金分配以因素法为主,切块下达。 对确需实施项目管理的专项,严格项目论证评审,原则上需报经省政府批准,本着“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采取招标投标、第三方评审等方式实行竞争性分配。具体以市县政府为主体,把所需支持的企业、产业或市县项目的综合性绩效作为主要评审标的,按规定程序择优分配。

  胡强:(分配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四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按要求和规定程序审批后,原则上,由省财政厅单家印发指标文件。省级主管部门可同时印发文件,明确有关政策要求、任务清单等。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一个专项一个批次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不再按具体领域分批下达。配套中央政策实施、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可以分期下达预算或者先预付后结算的,提出资金分配意见的省级部门要出具正式书面意见,合理设定分期下达数,明确分批下达的具体安排。

  胡强:(分配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五是推进绩效管理。实行因素法分配的,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级主管部门,科学设定分配因素、指标值及分配公式,对因素选择、权重赋予等要有统一明确的规定,避免实际操作中弹性过大。 实行竞争性分配的,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级主管部门,科学界定竞争标的、绩效目标、评审公示方式等,保证竞争的客观性、公正性。 指导、督促市县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市县使用省级专项资金实施的项目都应在项目库中遴选,做到省级专项资金一经下达,即可进行项目对接并组织实施,促进“钱等项目”向“项目等钱”转变。 加强绩效考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胡强:(分配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复核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安排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财政厅厅长胡强回答江西日报提问:改革是一个长期的任务。现在来看,省级和市县政府关系问题是比较突出的问题。目前,我们正加紧制定我省《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适宜由省级承担的财政事权执行权要上划;适宜由市县承担的财政事权决策权要下放;明确共同财政事权省与市县各自承担的职责,将财政事权履行涉及的战略规划、政策决定、执行实施、监督评价等各环节在省与市县间作出合理安排,做到财政事权履行权责明确和全过程覆盖。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斌回答江西卫视提问:目前,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已向社会公开,改革推进总体平稳。1-4月,省级主要支出项目支出进度较上年同期提高13.6个百分点,支付速度大大加快。如果说问题,我们的主要顾虑是,省级简政放权后,市县能否“接得住”、“管得好”。如果市县继续“撒胡椒面”、搞平均主义,改革成果就会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市县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有个过程,项目储备是否详实,前期论证评价是否到位,都会影响专项资金效益的及时充分发挥。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斌回答江南都市报提问:目前我厅草拟了《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初稿)》,正在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县财政部门的意见。《办法》初步拟定为6章21条,包括公开内容及方式、职责分工、公开具体程序等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务必使专项资金信息及时、有序、长期公开,并积极回应社会舆论关注。

  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黄荣辉回答江西晨报提问:《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设置、申报、分配、使用到监管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改革和民生所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逐步实现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分配科学、管理规范、绩效改善的总体目标。

  新闻发布会结束,凤凰网对新闻发布会进行了重点推送。(直播人员:张愉 王东 李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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