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为什么是重要的军事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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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的经济意义如此巨大,所以从古至今,海洋都是各国必争的军事要地,它的军事意义不亚于陆地领土。

  在古代,沿海的国家经常是把海洋作为抵御外敌的屏障,而海上的岛屿,是逃避战乱的理想之地;近代,航海技术在不断提高,海上争霸也随之增多。各大临海的强国开始各自谋划疆土扩张,积极地向外建立海上的殖民统治,所以,海洋成为了国家之间互相争斗的主要场所,谁占领了海洋,谁就取得了主动。近几个世纪,海洋不断上演着侵略与反侵略、掠夺与反掠夺的各种斗争,纷争不断。尤其是现在,发展海洋经济成为许多濒海国家的首选,濒海国家因此要特别保护自己的海洋领地。而在中立性的广大海洋区域开发中更表现为技术、力量的竞争。扩大海洋开发,就意味着各国利益的不平衡和矛盾冲突的扩大。从军事角度来看,海洋也就充满着矛盾、斗争和潜在的军事冲突。由于海洋军事斗争的结果直接关系国家的安全和海洋利益,海洋的军事意义更以其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力为世界所瞩目。

  首先,海洋的军事意义体现在它拥有比陆地更有优势的军事条件。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海战场对陆战场的影响仅限于舰炮火力对岸射击的范围内;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则扩大到舰载航空兵的活动范围;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各海军大国相继发展了弹道导弹潜艇,其携载的潜射导弹射程不断增大,现今美国、俄罗斯现役的潜射弹道导弹射程可达4000~5000海里,使海上打击范围扩大到对方的全部国土,甚至可达全球范围。伴随着新的海洋国土经营与开发,从国防的需要出发,为了足以防御海洋国土,在海洋方向上的军事活动已经不能再局限于海岸带和领海以内,必须扩展到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也不能只局限于戍守某些海上交通线与点状目标,而必须戍守更为广阔的整个海域的天空、水面以至海水深层直达地底,戍守区域将由海洋上的点、线扩展到海洋区域的整体。

  另外,海洋上的兵力活动远远大于陆地上的兵力活动。陆上邻国之间领土与领空紧密相连,越出本国的领土与领空,就意味着进入他国的领土与领空。所以在和平时期任何一个国家的陆军和空军不能超越本国的国界,除非是在得到所在国家政府同意的驻军、联合演习以及友好访问等特殊情况下才能例外。海洋上的情况却不同于陆地,海洋上有大片公海间隔着海洋国土。在公海上各国海军可以进行不违反和平目的的自由活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95条也明确规定:“军舰在公海上有不受船旗国以外任何其他国军用管辖的完全豁免权。”因而各国海军可以在和平时期越出本国国界而自由活动于公海之上,并不进入他国国界,不能视为对他国主权、领土的侵犯,海军也就成了三军中在和平时期惟一能够越出本国国界活动的军种。

  正因为如此,沿海国家可凭此将海军兵力驻屯或演练于国界之外,能够将武备在国界外试验,还可以进行远离国界的战场准备。考虑到海军攻防纵深大、机动性好等特点,海军在国界外活动,既可以加大海防纵深,又可以提高海军的战略威慑作用,这对于海洋军事力量运用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和十分有利的态势。

  海洋是导弹核武器的重要发射场地,相比陆基导弹发射,其具有更强的生存力和隐蔽性。海战场,不像陆战场那样具有明确的国界,大洋是公有的,在汪洋大海中部署数十艘潜艇,极其分散,对方很难搜寻;加之潜艇的机动性大,可以利用海洋水层的天然掩护体和海洋复杂的气象条件,海底起伏的山脉、谷地等,不断地机动变换位置,既增加了搜索的困难,又增加了对对方多方向的威胁。因此,世界海洋大国,特别是超级大国,都将海洋作为核力量的庇护所,重视发展潜射弹道导弹,以便在较远的距离上威慑或摧毁对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政治、经济、军事目标。

  海洋战场的影响范围远远大于陆地战场。历史上,海战即是沿海国家间的主要作战样式。一场海战的胜负,往往决定国家的安危。因此,沿海国家便要控制自己的海洋领域,不受外国或外族侵扰,不断加强海洋军事力量的建设并且把运用海洋军事力量作为关系国家兴衰存亡的战略大事。海洋争霸的优劣与否往往就取决于海洋军事力量的大小。随着高技术兵器在海洋上的运用,海洋对陆地的制约作用将更为明显。海洋军事力量的战略运用必然趋向更突出的地位。从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人类社会向海洋进军,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人类海洋观念的不断更新,也使得海洋上演的各种争斗会不断升级。知识点中国航海日2005年7月11日是举世闻名的伟大航海家郑和下西洋600周年,国家决定把每年的7月11日定为“航海日”,7月11日成为中国“航海日”的生日。

  2005年是我国伟大航海家郑和下西洋600周年,全国不少地方都举行了大型纪念活动。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福建省全国政协委员、省科技厅副厅长林嘉马来提出了《关于设立中国航海节》的提案,建议:以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为契机设立中国航海节,以郑和下西洋首航纪念日7月11日为中国航海节的法定日,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对福建省全国政协委员林嘉马来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中国航海节》的提案进行了答复:同意自2005年起,每年7月11日为“航海日”,同时也作为“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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