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破产清算 公司法人为沈颢

来源:本站 浏览

小编:  据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近日发布的送达公告显示,该院已于2017年12月19日裁定受理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

  据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近日发布的送达公告显示,该院已于2017年12月19日裁定受理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

  据天眼查显示,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注册于2002年12月5日,注册资本329.670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沈颢,其经营范围为承办《环球企业家》杂志广告发布业务,展览服务(除广告)。

  本院根据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12月19日裁定受理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12月27日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管理人。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8年4月3日前,向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管理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通信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3号中金国际广场B座20层,邮编200030;联系人:方吉;联系电线)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4月18日13时45分在上海市石龙路411弄内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第十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当前网址:http://www.sx-news.com/caijing/2018-10-23/37655.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陕西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