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江苏立法反对丧偶式育儿:意义积极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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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检察日报11月21日报道,妈妈因陪娃写作业气到脑梗,近来,不断爆出的类似新闻事件引发全社会思考:家庭教育该何去何从?11月19日,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该草案提出,父母双方应当共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不得以离异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

  检察日报11月21日报道,妈妈因陪娃写作业气到脑梗,近来,不断爆出的类似新闻事件引发全社会思考:家庭教育该何去何从?11月19日,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该草案提出,父母双方应当共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不得以离异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一方开展家庭教育,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11月20日《扬子晚报》)。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辅导孩子做家庭作业已经沦为“高危职业”的新闻层出不穷,其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那就是吐槽的家长,绝大多数都是妈妈。这至少说明一点,在辅导孩子做作业,或者说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妈妈是绝对的主角,在很多家庭中,爸爸的角色甚至完全消失。这种现象被戏称为“丧偶式育儿”,必然会导致很多问题——在家庭教育中父亲角色的长期缺位,显然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把本来父母应该共同承担的家庭教育责任,全部推到了母亲一个人身上,会让很多母亲感觉力不从心,心有不满,不但不利于家庭教育的开展,母亲还会把对父亲的不满转嫁到孩子身上,这就是很多母亲在辅导孩子做作业的时候忍不住大吼大叫的原因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江苏省准备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来反对“丧偶式育儿”,有其积极意义。草案规定,父母双方应当共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不得以离异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现实生活中因为父母离异造成的“丧偶式育儿”终究只是少数,更多的原因还是“其他理由”,如父亲经常出差,或者是父亲在外地打工,只留下母亲在家里照顾孩子等等。出差也好,在外打工也罢,显然都不是拒绝承担家庭教育的理由。江苏省此次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家庭教育的完整性,避免夫妻一方在家庭教育中的缺位。按照草案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学校、居委会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辅导。这就把父母双方共同参与家庭教育从原来的自觉自愿上升到法律强制,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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