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莲塘支线(北环路)项目平桂管理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陈坤广西鑫磐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莲塘支线(北环路)拆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室外工程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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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莲塘支线(北环路)项目平桂管理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陈坤广西鑫磐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莲塘支线(北环路)拆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室外工程施工图  作者: 发布于:2018-11-20 1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莲塘支线(北环路)项目平桂管理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陈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莲塘支线(北环路)

  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莲塘支线(北环路)项目平桂管理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陈坤广西鑫磐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莲塘支线(北环路)拆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室外工程施工图

  作者: 发布于:2018-11-20 1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莲塘支线(北环路)项目平桂管理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陈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莲塘支线(北环路)拆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室外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项目编号:HZZFCG2018-F-319)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莲塘支线(北环路)拆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室外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项目编号:HZZFCG2018-F-319)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采购单位: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莲塘支线(北环路)项目平桂管理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陈坤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分为三个地块,地块一位于北环路北侧,用地面积为18.201亩;地块二位于北环路西侧,安福路东侧,用地面积为18.458亩;地块三位于北环路南侧,永康路北侧,用地面积为45.018亩。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合计81.677亩,约为5445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0.89万平方米(按容积率不超过2.0计算),包含配套工程幼儿园和公共建筑面积(具体面积以规划局批复方案文件为准),室外工程(含景观绿化,灯光照明,小区道路,综合管网)。

  ①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评审成果文件,并通过规划部门审批。

  ②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正式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后20日内提交室外工程施工图《初步设计文本》;

  ③室外工程施工图《初步设计文件》通过初步评审后20日内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范围:贺州至富川一级公路莲塘支线(北环路)拆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提供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方案设计、室外工程施工图设计【初步(基础)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有可能发生的补充或变更设计及相关服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业绩要求:无要求。 财务要求:无要求。 信誉要求:无。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建筑师以上职称证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⑴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title=网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⑵投标时必须出具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7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②“三(五)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①、②两样至少提供一样,均为复印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11.1招标文件预公示和招标公告媒介:同时在中国、广西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1.2相关说明:(1)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公示期为自发布预公示起不少于3日。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都可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内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必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上载明的期限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向本代理反映,否则,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已经完全认可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或其他不符合公示条件的意见函,本代理将不予受理。本代理自收到意见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同一媒介统一予以答复。本代理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并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发布修改意见,对不予以采纳的意见或建议,注明理由亦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公示并作为采购项目资料存档。予公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新意见函),本代理将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招标公告开始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和对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已同意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若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或已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除预公示意见专家论证答复函中所提及的意见)仍保有异议的,为保证已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利益以及保证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保有异议的权益,代理机构本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均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人被否决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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