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撤销30家社会组织拟警告17家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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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闪电新闻记者近日从山东社会组织管理局获悉,山东省民政厅1天内连发4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对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山东省天津商会等30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拟对2017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山东省巴中商会等17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近日从山东社会组织管理局获悉,山东省民政厅1天内连发4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对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山东省天津商会等30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拟对2017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山东省巴中商会等17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鲁网11月21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近日从山东社会组织管理局获悉,山东省民政厅1天内连发4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对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山东省天津商会等30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拟对2017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山东省巴中商会等17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通过查询发现,今年8月山东省巴中商会曾因未交涉企收费调查表,被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给予通报批评。

  据了解,年检内容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自身建设情况、党的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制度情况、人员管理情况等。对年检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山东省民政厅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其中,对1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对1年未开展活动的,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两年年检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登记。

  对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多次失信或者严重失信造成严重后果,并受到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将纳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通过采取取消税收减免资格、降低评估等级、限制参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曹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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