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前“公租房” 设阅览室体育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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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广州市大南路82号,是一座极其普通的四层楼,但背后却有故事一串串:它是广州90年前的“公租房”

  广州市大南路82号,是一座极其普通的四层楼,但背后却有故事一串串:它是广州90年前的“公租房”。以这里为起始,广州近代的“公租房”开始发展起来。今天我们就说说那时的“公租房”。

  现在大家熟知的广州近代“公租房”位于大南路的“平民宫”。实际是,1929年7月,广州社会局要在“城北方便所旧址改设平民住宿舍”。《广州市政公报》提及说,将“城北方便所”(即现在的市第一人民医院位置)的房屋全部修缮并重新“扫灰水”,费用是4000元(注:货币单位为银圆,下同)左右。具体计划是将方便所的东西两边以及中座各巷病室“改为睡室”,中座前半部分改为管理员室。中座中进改为图书室以及客厅。中座后进改为礼堂,中座尾进改为厨房。

  由方便医院改为平民宫的具体章程是这样的,“本宫舍为便利平民住宿而设、隶属社会局”,入住条件很宽泛,“凡市内无地居住之平民均得入本宿舍住宿”。平民宫的管理人员是设立主任一人、舍监二人(维持舍内秩序好卫生清洁)、书记一人(管理舍内的一切文件文书)、会计一人、助理二人(主管舍内一切杂务)。

  这个平民宿舍有床位、电灯、自来水,全部免费,但是本宫内的“招商承办膳食及沸水”,“舍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购买”。平民宫内还设有图书室、运动场,这样可以使住在这里的平民“得增进智育及体育之机会”。

  当然,广州建市后,比较大规模改善中低层收入人群居住情况的,是从1929年7月开建、并于1931年12月15日举行开宫仪式的“平民宫”。建设平民宫的所有经费都来自政府。从1934年出版的《平民宫特刊》中可以看出,当时“本宫的开支”是由市政府“发给每月经费925元”,具体是“俸给240元、薪津135元、工食340元、办公费210元”,并且是“均照通令九成领支”。

  居住者是“凡属平民,无论有职业或是失业以及劳工小贩,均得在本宫住宿”,平民宫设在“广州市大南路”。分为长期以及短期租。长期租是以月为单位,每半月为一期;短租则以日被计算。长租的人又分为甲乙两种:甲种是住铁床,月租四元;乙种是用“碌架床”,月租两元,分两期交租。短期租宿舍全部用铁床,租金每日二毫(即两角银币),以日为计算单位。各床均配备蚊帐和被褥。每个宿舍都设储藏室,供入住者储存随行行李。在平民宫住宿者“所有赛场均免费使用”。

  不过,从1932年到1934年入住大南路平民宫的人员统计资料来看,入住这里的人不只是“平民”。在此入住的,来自商界者超过10%,来自学界者也有10%之多,来自军界的有5%左右,有2%~4%来自政界,剩余部分则多来自失业阶层,占了近一半多。

  平民宫有一条规定,“宫内无论何人不得招待妇女入内,如有女眷来探,可于客厅接洽处,如欲参观宿舍亦须本宫办事人员引导同行”,“亲人到访只可在客厅叙谈,不得进入舍内”,可见住的都是男子。

  平民宫不但有“广大房舍可为吾人安息”,还有辅助设施,图书阅览室有许多出版刊物“以供吾人阅览”,可以“提高吾人之文化、增加吾人之知识”。平民宫还有体育场,备有绒球排球“可以锻炼吾人之身体”,有象棋等,可以“娱乐吾人之精神、恢复吾人之疲劳”。此外,平民宫还有各种球类可租用。

  平民宫还设有“小贩贷款处”,其宗旨是“为救济住客师爷平民起见设立小贩贷款处”,款项来源很奇特,是由“主任向各机关各长官借出银一千元为基本金”,这类贷款是为了做小生意而需要本钱的人来设的,不过短租客不可借贷。

  平民宫还有一个特别功能,就是提供结婚地点,官方为此专门制定了《广州市平民宫结婚礼堂章程》,第一条是说“本宫转为提倡俭婚起见,特在本宫四楼附设礼堂,以便一般平民得以最廉俭之费举行婚礼之用”。最大看点是“礼堂不收租”,但需要在申请的时候要交二角“以为租赁之证明”。申请成功后以一天为期限,并且在结婚当天所有来宾可以在休息室休息并不再收租金。

  需要说明的是,在平民宫举办婚礼,所有菜式由平民宫厨房代为加工,为了符合节俭办婚礼的理念,每桌的饭菜总费用不能超过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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